美尔雅被立案调查 受损股民可索赔

2025-04-22 05:52:06 | 来源:协业法责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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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尔雅被立案调查 受损股民可索赔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2025年4月19日,湖北美尔雅(维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美尔雅,代码:600107)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根据立案公告,美尔雅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值得关注的是,同日,美尔雅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湖北证监局查明,美尔雅存在以下主要违规事实:  一、关联交易未经审议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未按规定审议及披露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期间,上市公司以开展能源业务、采购服装加工设备等方式向第三方支付股权增资款、保证金、投资款等资金,资金最终流入上市公司实控人郑继平的关联方材谷金带(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目前,上述资金已经归还。美尔雅未就上述事项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郑继平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段雯彦作为公司总经理,赵娜作为时任财务总监,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未按规定审议及披露与间接控股股东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2年,上市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北京中纺丝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形成关联交易540万元。美尔雅未就上述事项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郑继平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段雯彦作为公司总经理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三)未按规定审议及披露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经查,黄石美红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美红)、湖北天罡投资有限公司、美尔雅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湖北闻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闻世建筑)、湖北雅正商贸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关联方,但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  美尔雅与黄石美红(含其子公司湖北美红服装有限公司)发生的服装加工、与闻世建筑发生的厂房更新改造等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郑继平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京南作为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段雯彦作为公司总经理,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2024年4月,美尔雅发布《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美尔雅和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美尔雅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还持有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美尔雅维权入口)  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3年4月1日起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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